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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电子科技职业学院 ​关于科技创新活动项目申报立项的通知
作者:新闻中心 日期:2015-04-16 浏览量:42387次

陕西电子科技职业学院

 

关于科技创新活动项目申报立项的通知

各部门:

科研能力是教师基本素质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检验教师教学科研水平的重要标尺。同时,科研成果的数量、质量和层次反映一个学校办学的整体水平。为推进我校科研工作,经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开展我校高职科技创新活动的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职科技创新活动的项目建设应具有针对性和实效性,以必须申请到国家专利为目的和契机,带动开展科技创新活动,夯实科技创新的实力,调动广大师生参与这场活动的积极性,增强学校的向心力、凝聚力和能动力,积极营造向上的科技创新氛围。培养优秀苗子、实现科研队伍的提升、形成高水平的科研成果、为以后申请课题奠定一个良好的基础。

二、立项原则

1、科技创新项目能有效起到激发、振作作用,有助于师生潜能的发挥。

2、要求任何人只有好的思想或主意,任何科技活动都可立项,但立项项目必须以申请到国家专利为准绳,具备完成课题任务的基本条件。

3、高职院校要大力发展科研工作,提升学院整体科研实力和核心竞争力,组建一支规范化、制度化、专业化、科学化的科研队伍,以满足学院发展的需求。

三、项目申报要求

(一)申报项目要求

申报项目应符合本次立项内容的要求。项目建设必须申请到专利为方针,因此,按四种专利要求提出课题。

1、发明专利项目,应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2、实用新型专利的创造性要求不太高,而实用性较强;

3、外观设计专利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4、软件专利,涉及计算机程序的编程,是为了解决技术问题,利用了技术手段和能够产生技术效果。

(二)申报人及数量要求

1.为提高我校科研水平和科研实力,项目应立足于教学服务、为人才培养服务,项目负责人爱校,具有科学性、先进性和可行性。

2.项目负责人申报数目不限和种类不限。

3.大力鼓励学生积极参加此活动,每人申报数目不限和种类不限。

(三)项目评审

1.各二级教学部门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主管领导签字、部门盖章)。

2.在部门申报基础上,学校组织专家进行申报评审,择优遴选实践性强、研究价值大、成果应用范围广的项目准予立项。

四、项目管理要求

1、项目建设应在1年内完成,研究期限自批准立项之日起计。项目延期或调整人员由项目负责人写出书面情况说明,报科研处批准备案。

2、以申请到国家专利为结题,报销申请国家专利所有的费用。

3、批准建设的项目将根据情况酌情给予一定经费支持。

五、项目结题审查和奖励办法
    在项目研究期内完成项目建设要求,取得预期成果,并以陕西电子科技职业学院为第一作者申请到国家专利。

学校将组织学校学术委员会进行结题项目审查,根据报批的专利类型和创新点的高低作奖励。

发明专利奖励3000至7000元。

发明专利的创新难度大,创新点多,技术难度含量高,奖励7000元;

发明专利的创新难度适中,创新点较多,技术难度含量适中,奖励5000元;

发明专利的创新一般,创新点可以,技术难度一般,奖励3000元;

软件专利奖励为2000至4000元

软件专利的创新难度大,创新点多,技术难度含量高,奖励4000元;

软件专利的创新难度适中,创新点较多,技术难度含量适中,奖励3000元;

软件专利的创新一般,创新点可以,技术难度一般,奖励2000元;

实用新型专利奖励为1000至2000元。

实用专利的创新难度大,创新点多,技术难度含量高,奖励2000元;

实用专利的创新一般,创新点可以,技术难度一般,奖励1000元;

外观设计专利奖励为500至1000元。

外观专利的创新难度大,技术难度含量高,奖励1000元;

外观专利的创新一般,技术难度一般,奖励500元;

已申请到国家专利者可以到科研处来协商科技创新立项予以资助。若已同意资助,必须奖励,且奖励方法跟上面一样。

所有奖励的解释权归陕西电子科技职业学院学术委员会,任何人有异议须打报告到科研处,按程序报批,但必须服从学校的奖励。

请各部门(二级院)在5月31日前将申报材料项目申报书(纸质一份,电子版)集中报送到科研处。报送材料不返还,请自行备份。项目申报按学校规定的格式撰写,项目申报书模板可在学校网站或科研处下载。

      联系人:罗强                联系电话:85610801

                                                                            2015年4月16日